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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为何种植大户土地退租事件频发这预示着什么草丝竹

发布时间:2020-10-19 03:03:03 阅读: 来源:链轮厂家

为何种植大户土地退租事件频发?这预示着什么

近日,有关种粮大户由于经营亏损“毁约弃耕”的报道引起了社会关注。

山东、安徽、陕西、黑龙江等地部分粮食主产区,种粮大户有的正调整结构,减少粮食种植面积。有的干脆退租土地。

客观来看,这种现象并非新鲜事,更像是农业现代化发展中的“阵痛”。

退租热潮仍在持续!

今年12月初,笔者在安徽省凤台县杨村镇中塘村了解到, “老公在外打工,孩子上学走不开,我在家种10多亩地。

”村民米侠说。村书记张立青介绍,村里耕地流转率不到两成,绝大部分是家庭经营。“全县耕地近80万亩,流转率25%。

”据凤台县农委总农艺师杨平路观察,近年种粮效益下滑,退租时有发生。

陶素英是江苏省如东县新丰村的一位家庭农场主。几年前,她从村民那转租了几百亩土地种植玉米和小麦,今年小麦价格下跌,陶素英的家庭农场出现了严重亏损。

前段时间,陶素英有时候甚至连饭都顾不上吃,前往村民家里商量退租土地的事情。除了在本村跑,陶素英还要去几里外邻村,不停地跟租田村民说好话,看人家的脸色,恳求把田退掉。但是,虽然好话说尽,村民就是不同意退田。

土地“退租热潮”已不是什么新鲜事,早在2008年就渐露苗头——

“流转土地一亩租金800至1000元;化肥、种子、农药每亩500多元;农机具、人工等每亩500元。平均一亩地的投入超过1800。夏秋两季的收入合计1464元,一亩土地的亏损就已经超过360元了,咋能不赔钱呢?——土地流转经营大户,95%以上都赔钱,是土地盲目流转的问题,还是经营不善问题,或是政策不落实的问题?”

2008年,当地政府动员仪大彪分两次流转600亩土地,当韭菜种植大户,成立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第一家韭菜产销协会。仪大彪和农民签订了为期十年的土地流转承包合同,每亩地每年租金1000元,一年一付。

然而,热烈的鞭炮声、祝贺声之后,是残酷的自然环境,捉摸不定的市场。到了2009年,由于缺乏总体规划,导致一窝蜂上马,当地韭菜产量过剩,“菜贱伤农”,多数土地流转户,一下子赔了个一塌糊涂。

一年过去了、两年过去了,受天灾和市场供求等影响,仪大彪不仅没有因为“土地流转”富起来,反而赔光了积蓄,累积了巨额的银行贷款及其他债务。

据调查,在亳州市参与土地流转的人,有类似仪大彪遭遇的,还有不少。这里曾经轰轰烈烈的土地流转,大都以失败告终。许多流转大户,纷纷退租或分片转租甚至撂荒。

如在双沟申岗流转土地的怀峰,原来在当地财政局上班,为响应政府号召进行土地流转,现在赔光了家产,失去了工作,靠在南方打工维持生活;

尚心安原是亳州市新阳光生态农业投资公司总经理,参与土地流转,年年赔本,现在到处寻找承包商,急于脱手;

亳州市新天地蔬菜基地有限公司贾顺华,流转土地200亩,已经赔进去200多万;

张奎发因赔钱无力还债逃往外地;

卞广亮流转土地2000亩,因赔钱只好将所流转的土地退租、转租。

“好事”为何办砸?

土地流转的初衷是开展集约化经营,提高土地利用率,解决一家一户效益不高,社会化程度低,抗市场风险弱等问题,本来是一件好事,也是发展方向。但是,从这几年亳州土地流转的实践看,却是问题成堆,许多流转户严重亏本甚至倾家荡产,严重挫伤了农民积极性。

当地许多村民的话,可能揭示了问题的原因。

有不少村民告诉笔者:当年亳州市进行土地流转,好像患了急性病,没有合理规划、布局,到处都在盲目搞流转土地。政府制定的土地流转政策,缺乏科学依据和规范,而流转程序也如同儿戏,只要流转双方同意,乡镇政府给你发张表,回去一填就完事了。

谈到土地流转经营中的亏损问题,城父镇的土地流转经营大户算了一笔账:流转的土地一亩要交租金800至1000元;化肥、种子、农药每亩500多元;农机具、播种、追肥、除草、收割、人工每亩500元。统算下来,平均一亩地的投入超过1800元。如种植大豆,亩产按250斤,市场收购价2.4元一市斤,折合现金600元,种植小麦亩产按800斤,市场收购价1.08元一斤,折合现金864元。一年夏秋两季的收入合计为1464元,这还没有算第二季的投入,一亩土地的亏损就已经超过360元了,咋能不赔钱呢?

这些是成本投入问题。那么,土地流转大户普遍赔钱,还有没有其他原因?

据笔者了解,亳州市土地流转赔钱,还有一些主观原因。

一是国家给予农业的政策优惠和资金帮扶,流转大户大多没有享受到;

二是当地农业保险缺位,没有起到保障作用;

三是个别部门乃至村里在土地流转中,把土地流转户当唐僧肉,要想拿到农业项目补贴,仅仅送点礼已经不行了,不送干股分红或送小汽车,办不成、拿不到;

四是有一些领导,为了突出亮点、搞面子工程、政绩工程,不惜把扶持资金集中投到某一个人、某一个基地上,扶持盆景式种植户,造成了全市多数土地流转户陪太子读书,大部分都赔钱,只有个别挣钱的怪现象。

当地群众打趣说:谯城区农委是“项目委”,谯城区蔬菜发展局叫“套项目局”,农经办叫“不管办”。意思是专业套项目的单位,服务一个人的委局,什么事情都不办的办公室。

理性看待种粮大户“毁约弃耕”现象

针对这一现象,我们应当保持清醒头脑,用理性的眼光审视“毁约弃耕”现象,在把握问题本质基础上进行积极应对。

是市场规律下自然选择的体现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一个经济主体从事经营活动时,都要依据成本收益作出市场决策。长期以来,由于生产成本居高不下,尤其是土地成本和劳动力成本持续上涨,导致种粮大户的利润空间被严重挤压。

调研显示,东北地区种粮大户每亩成本超过800元,其中仅土地成本就500元。另据农业部“百乡万户”河北调查组调研显示,种粮大户的每亩盈亏平衡点在420元,而多地土地成本在300元至800元不等。可见,土地成本成为套在种粮大户头上的一道“紧箍咒”。

当粮价下跌时,种粮大户根据市场条件变化,缩小经营规模,调整种植结构,是从事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新常态。当然,也有一些种粮大户在土地流转价格高位,盲目扩大经营规模,导致自然风险、契约风险与市场风险叠加,结果产生更大的损失,从而出现“毁约弃耕”现象,这也是市场自动调节的表现。与此同时,一些地区也有种粮大户利用粮价和地租“双降”之机选择“逆势接盘”。无论是粮价低点的退租退耕,还是地价低点的扩大规模,都是市场竞争条件下自然选择的结果,是农民寻求最佳适度规模的必然过程。

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微观主体的反映

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进入新阶段,农产品供求结构失衡、成本攀升与价格低迷、库存高企与国内外价格倒挂等问题越来越突出,需要着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而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收储制度改革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环。

以玉米为例,2004-2015年,我国玉米每亩成本年均递增9.9%,土地成本年均增幅更是高达13.9%。与此同时,市场长期低迷,种植面积持续扩张,进一步加大了资源环境等各方面压力。针对这些问题,2016年我国在东北四省区按照“市场定价、价补分离”的原则,开展玉米临时收储制度改革试点。当年玉米产销区平均批发价格同比分别下跌了17.0%和16.6%,国内外价差同比缩小420元/吨,价格逐步回归市场。

可以说,玉米收储制度改革,激活了市场,搞活了产业链,也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受此影响,农民种植效益确实有所下滑,而种粮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压力更大。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既要对农业产业结构进行调整,也要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这些政策效应必然会传导到种粮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的日常经营活动中。对于他们而言,“毁约弃耕”虽然是近两年才出现的突出现象,但其背后反映的却是对长期供需结构失衡和高成本不可持续的生产方式的调整与回应。

需要政府进行理性引导

“毁约弃耕”现象应该一分为二地看待。

一方面要看到,2016年全国籽粒玉米播种面积调减3000万亩左右,“调结构”取得新突破;东北一些地区土地租金每亩降低了150元左右、河北一些地区降了300元左右,“降成本”出现初步成效。

另一方面,也要注意到这些现象的产生说明了一些种粮大户市场意识较差,抗风险能力较低;一些地区存在土地承包户与种粮大户争玉米生产者补贴现象,导致实际种粮者收入损失无法弥补;由于地方对工商资本监管机制不健全,土地流转价格虚高,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造成压力。这提醒我们,要在把握“毁约弃耕”现象本质的基础上,从正反两方面进行积极应对,增强新型经营主体对种粮前景的信心。

一方面,要继续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和粮食收储制度,通过共享经营权,探索适度规模经营新模式,加快完善补贴、财税、信贷、保险、用地用电等政策体系,加大培训力度,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把薪助火、保驾护航。

另一方面,也要站好岗、值好班,充当守夜人,加大对工商资本的监管力度,提升种粮大户风险防范能力,完善践信履约机制,妥善化解土地流转纠纷,引导土地的规范、有序、可持续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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